英威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聚焦公司核心业务,符合公司整体
战略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何志聪、辛然、孙俊英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