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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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胡光磊)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9亿元,由各县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横州市获得倾斜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资金支持。未来,广西将按照每县200万元的标准和规划先行的原则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
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中,将安排4.24亿元支持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点,抓好乡村建设,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倾斜支持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1200万元,按照每县200万元的标准和规划先行的原则,支持包括南宁市青秀区、横州市,钦州市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等6个平陆运河经济带核心县(市、区),用于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规划编制。
此外,衔接资金将倾斜支持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600万元;倾斜支持8个边境县1600万元;倾斜支持粤桂数字农文旅计划首批试点县示范村1050万元;倾斜支持全区乡村治理“党建+网格化+数字化”试点县700万元;倾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建设600万元;倾斜支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试点县3650万元;倾斜支持纳入全区特色优势产业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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